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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貨物”,係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污染危害性等特性的貨物,在船舶載運過程中必須加強重視,消除相關安全隱患。當危險貨物集裝箱積載隔離不當時,極易導致危險事故發生,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環境污染,嚴重威脅海上運輸的安全。
這段時間以來,寧波穿山海事處執法人員發現多起船載危險品集裝箱違規積載隔離案件。
案例一
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時發現,某船在該航次承運的危險貨物集裝箱A、B、C 裝載位置分別為170082、170084和150082,其裝載的位置不符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有關隔離要求。進一步調查顯示上述集裝箱內危險貨物均不符合限量或免除量規定,其位置不符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對UN1401和UN1402的隔離要求,UN1161“碳酸二甲脂”、UN1402“電石(碳化鈣)”和UN1401“金屬鈣(鈣)“屬於《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列明序號分別為2110、2107和789的危險化學品,構成未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的事實。上述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
簡評
按照《國際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這兩個箱子的隔離要求均是SG26和SG35。IMDG CODE-SG26:當在集裝箱船上艙面積載時,須在橫向與第2.1類和第3類保持最小兩個箱位,當在滾裝船上積載時,須在橫向與第2.1類和第3類保持最小6米。IMDG CODE-SG35:與酸類“隔離”。
案例二
執法人員對一艘集裝箱船檢查時發現,該船所裝載了5個UN1301,3類的危險品集裝箱,積載位置分別130006、130106、130306、130206、130406。但注意的是UN1301,3類正確的運輸名稱乙酸乙烯酯(穩定的),危險貨物國際危規積載類要求是C。
簡評
積載類C的含義貨艙僅限艙面積(2016版)新修正。該船裝上述5個危險品箱子均裝在艙內,積載不符合國際危規要求。
案例三
執法人員對一集裝箱船檢查時發現,該船所載危險貨物UN1942、class5.1類的三個集裝箱A(位置110684)、B(位置110682)和C(位置090682)與UN3175、class4.1類的兩個集裝箱D(位置100484)、E(位置100482)未滿足“隔離”要求。
簡評
按照《國際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對UN1942貨物的隔離要求“SG16”。IMDG CODE-SG16:與第4.1類“隔離”。
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船載危險品集裝箱積載隔離的知識點。
危險品分類
1類爆炸品:1.1 1.2 1.3 1.4 1.5 1.6小類
2類氣體:2.1 易燃氣體 2.2 非易燃、無毒氣體 2.3有毒氣體
3類易燃液體
4類固體:4.1易燃固體、4.2易自然物質、4.3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5類氧化物:5.1氧化物質 5.2有機過氧化物
6類有毒物質:6.1有毒物質 6.2感染性物質
7類放射性物質
8類腐蝕品
9類雜類危險品
集裝箱積載的表示方法
集裝箱船箱位代碼編號是以集裝箱在船上呈縱向佈置為前提,每一箱位坐標以6位數字表示,其中最前兩位表示行號(Bay No.),中間兩位表示列號(Row No.或Slot No.),最後兩位表示層號(Tier No.)。
行號
作為集裝箱箱位的縱向坐標,自船首向船尾,裝20尺的箱位上依次以01、03、05…奇數表示,裝40尺的箱位上依次以02、06、10…偶數表示。當縱向連續兩個20尺箱位上被用於裝載40尺集裝箱時,則該40尺集裝箱箱位的行號以介於所占的兩個20尺箱位奇數行號之間的一個偶數表示。
列號
作為集裝箱箱位的橫向坐標,是以船舶縱中剖面為基準,自船舯向右舷以01、03、05…奇數表示,自船舯向左舷以02、04、06…偶數表示,若船舯上存在一列,則該列列號取為00。另一種方法,從船舶右舷向左舷順次編號,標明01、02、03…。
層號
作為集裝箱箱位的垂向坐標,在艙內以全船艙內最低層為起始層,自下而上以02、04、06…偶數表示。在艙面上以全船艙面上最底層為起始層,自下而上以82、84、86…偶數表示。有的集裝箱會在駕駛台後甲板第一層或者船首擋浪板後面的非貨艙區積載集裝箱,該箱的層號用80表示。
積載類分類
危險品積載隔離等級表
不常見物質未列入表內,如6.2和7類
1 遠離(水平垂直方向投影不少於3米)
2 隔離(艙內積載時不再同一艙室或貨艙;艙面積載時不少於6米的水平距離)
3 用一整個艙室或貨艙隔離(如果中間甲板不是防火防液的,只能用介於中間的整個艙室或貨艙作垂向或水平的隔離;艙面積載不少於12米的水平距離)
4 用一介於中間的整個艙室或貨艙作縱向隔離(單獨的垂向隔離不符合這一要求,就艙面積載而言應不少於24米的縱向距離)
X 隔離要求(如有)應查閲《國際危規》“危險貨物一覽表”具體規定
* 具體查閲《國際危規》關於爆炸品的隔離要求
危險品集裝箱積載隔離表
除滿足IMDG的隔離要求之外,還應滿足該船危險品適裝證書的要求,即哪幾類危險品不能裝在艙內,哪幾類危險品不能裝船(一般為爆炸品或放射性貨物)等。
對於積載隔離的建議
核對適裝證書的有效期,是否按規定進行了年度檢驗(國內航行船舶)、營運航行是否符合核定的航區;所載運危險品種類是否在適裝證書中列明;所載運危險品是否按適裝證書要求積載如艙內、艙面、第幾艙等(內貿船一般允許在艙面積載)。
船方須持有所裝載危險貨物的相關資料(裝箱證明、MSDS、申報單);同時要特別注意細節如閃點、肋位,同時2016年版危規對部分危險品的積載要求有所變化需關注。
積載前必須認真瞭解所裝危險貨物的相關理化性質;配載時應瞭解清楚其是否有副危險性;當副危險的隔離要求比主危險的要求更嚴時,則須優先適用副危險的隔離要求。
當船舶在艙面積載4.1類、4.2類、4.3類特別是4.3類應引起注意其鄰近是否積載有2.1類、3類危險品。
同類特別是8類之間也有隔離要求的意識;酸鹼需隔離;酸類與個別其他危險貨物也有隔離要求。如6.1類(如硫光氣UN2474)、3類(如1,3二甲基丁胺UN2379)均是SG35。
(來源:寧波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