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這一天

這一天和往日沒有什麽不同,只是比較特別的是在街上遇到好幾位多年不見的朋友,說起來都可以寫一篇長長的故事。
第一位可以說是撞上的。大家都知道我有兩輛座駕,“法拉利”小朋友上船去幹船長沒有明確限期借與我使用,那玩意兒高檔配備齊全,適合長途而且分秒不敢遠離視線範圍。“勞斯萊斯”以前同事從日本帶來的二手車,價值一千丹,要充氣因為和台灣規格不和,非要找認識的車行才得以充氣。車行老闆內行知道我那輛車是古董車,它還帶自動發電機讓車頭燈發亮,唯一缺點刹車不太靈光,只能在市區晃悠,不敢上山下海。即使如此這一天在綠燈轉黃燈之際,刹車剎到底還是如脫韁野馬般朝指揮交通的警察給他衝撞過去,我暈了我!正內心嚴重忐忑之際,警員先生發話了:“嗨!怎麼會是你!阿伯!”語氣非常友善。卻原來是初中一起逃學打混;一塊錢買三支新樂園打鼓(呷昏)死黨麻吉同學的兒子。他老子很早就發春,初中未畢業就給人家的藍田種了玉,畢業后就進了社會大學為小孩奶粉奔波了。有時候在街上遇到,二十歲不到年紀看起來就像個活老頭,可是——當我自認瀟灑漂泊還是羅漢卡時,人家小孩都已經十五六歲,又過了幾年他已經無憂無慮當阿公了,該我為兒子女兒的奶粉,補習費,喬登球鞋去一口風一口浪。嗨!這就是人生,早辛苦,晚辛苦,都是要辛苦。好在一切都過去了,還是可以耍帥啦!又可是——這位警員先生和我說,他也當外公了,意思是說我那麻吉同學當了曾祖父了,滋潤的像一尾活龍。不能比啦!要追上他永遠莫可能誒代志。反過來說他也有無法和我比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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